木木/文
年少轻狂的青春是:疯、狂、酷、帅、绝、毙、笑东邦,六个天赋异禀的东方青年、始终充满着欢笑的异人馆、一次又一次在旁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冒险、还有,六个朋友之间那份不含任何杂质的友情羁绊。在看完《烈火青春》以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所谓真正精彩的青春会是什么样。

归纳为四个字,便是:年少轻狂。
冒着一被抓到就会被斩立决的风险在高三闲暇时候看完左晴雯的烈火青春。说实话,初看时我并不是特别看好主角过于完美的设定,也并不是很理解他们吵架式的相处,不过每一次他们计划的“游戏”倒都可以看个大饱眼福——能够把各领域大人物都得罪一遍还能一笑而过的,除了东邦或许找不到第二人选了。
他们可以气翻身为军人的贝多芬上校;他们可以与逼迫他们的长辈们斗智斗勇,他们乐于挑战各个帮派的高手,甚至毕业旅行还去三国时代转了一圈。
因为青春只有一次,原本就该如此放肆而张扬——年少轻狂的他们,开始在KB书写着热血的青春序章,尽情挥洒着只属于他们的骄傲。
第一次让我有最感触的一章是背叛,以农的决意离开、其他人的尾随,把心有灵犀一词渲染到了极致,
试问,是怎么样的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融化了那颗尘封的心,甚至改变了自己?
是怎么样的友情,可以使信任到达可以击溃一切误会的地步?
是怎么样的友情,在得知伙伴遭遇危险时,你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死相随?
只因为他们是东邦——年少轻狂的他们,同样珍惜着这份羁绊。
而第二次,也是印象最深刻的感动,是因为伏虎记。
在失忆梗早已泛滥的如今世道,伏虎记却打破了原本已经用烂的俗套情节。
面对被移情术夺走的五个同伴,令扬的反应让我震惊,他没有丝毫的悲观,而是带着一贯的笑容说,只要让他们比以前更爱我就行了——这是怎么样的一种自信,或者说,是非要把伙伴找回来不可的决心。
于是,忘记了彼此的伙伴们真的又重新聚在了一起,尽管没有了原本的记忆,但那份默契却从未改变。
当烈等人带着昏迷的令扬凭着直觉回到了异人馆时,当他们看到从前拍摄的视频时,当他们猜测自己可能只是令扬身边的卧底而歇斯底里,难以相信自己曾经欺骗过令扬时,再一次为之震撼。
移情术又如何,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隔东邦的友情,就算暂时失散,总有那么一天,他们还是会重新回到异人馆——他们温暖的港湾。
只因为他们是东邦——年少轻狂的他们,一旦聚集在一起,便可以无所畏惧。
如果说要选出这六个人里最喜欢的,自然非神赌和神医莫属,所以,老规矩,还是分析最喜欢的两个……
首先先声明一点,喜欢上烈的原因绝不是因为我有一个本命动漫人物也叫烈的缘故,虽然可能是有那么一点因素(好吧这条大可无视……)
完美的容貌、温文尔雅的性格、显赫的家世,再加上与生俱来的第六感,用天赐恩宠这个词来形容烈再贴切不过,但是很多人都无法看见这份耀眼背后所要背负的沉重。
他拥有奇灵的第六感,却不被身边的人所相信;
他看似平易近人,却又隐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他始终将自己的伤痛隐藏得无懈可击,宁愿忍受着全部伤痛也只愿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
作为一个温柔控,短短的一章《最爱》就让我彻底喜欢上了这个始终带着微笑的青年。
艾伦和烈,一个名字之差,却是永远不可触及的一段距离。
唤他艾伦的人追寻着他的踪迹,却无法真正走进他的内心;只有唤他烈的人才是真正被他所承认的、一生的死党。
烈虽然待人温柔,却不代表他没有那份年少时的热血和倔强;
烈虽然处事圆滑,却不代表他没有自己想要追求的生活;
烈是聪明的,他巧妙地避开仰慕着他的人,只是一直在寻找可以真正理解他的伙伴——也就是之后遇到的令扬等人。
为了令扬,他放弃哈佛来到KB,却因此得到了一段最精彩的人生。
从此他的第六感得到了完全的信任;从此他体会到了在任何一个宴会上都感受不到的精彩;从此,南宫烈成了最幸运的一个人。
因为那份与生俱来的恩赐,还有那五个在异人馆一起笑闹的伙伴,足以使他拥有整个世界的幸福——而这一切,我认为,都是烈应得的。
年少轻狂,因为你可以和周围的朋友放肆地欢闹。
而相比起烈,希瑞带给我的心痛似乎更多一些。
难以想象希瑞是如何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生活了十八年,
在第一次为东邦做完饭菜时他留下了眼泪,因为从来没有人对他如此信任和理解,
难以想象作为混血王子的希瑞如何在看重血统纯正的皇室里得以生存,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皇室的生活,便是逆我者死,
尽管被视为异类,尽管被他国的王子嘲讽,希瑞仍然保持着高傲的个性孤自生活着——让人心疼的高傲。
直到令扬等人的出现,才终于让希瑞抛开了过去的一切开始露出笑容。
因为他们,他卸下了一直以来的伪装;因为他们,即使在第一次失恋后他仍然可以感受到来自朋友的温暖;因为他们,曲希瑞,也成了一个幸运的人。
在这个不掺杂任何虚伪的世界,他拥有了友情,拥有了信任,拥有了欢笑,就像每一个人都拥有的青春那样。
年少轻狂,因为朋友的出现,可以驱散你过去的一切阴霾。
没错,对于东邦的任何一个人而言,能遇到彼此,便是最大的幸运。
相信看过烈火的人无一不会为他们的友情感动,我以前曾经也提到过,这份友情,不含任何杂质,那是只属于二次元(其实小说界算一次元了)的羁绊,这个世界的我们追寻不到。
但是仍然羡慕着那六个小恶魔,羡慕他们可以一起结伴着,用永恒的时间书写青春。
于是我开始明白,作者对于他们的完美设定,也许也是对理想中年少轻狂日子的追寻吧。
看完烈火是在高三那年的十二月,而写下这段观后感,是在高考之后的暑假——最接近大学生活的一段日子。
也许现实中的大学生活不可能像东邦他们那样热血沸腾,但只要一想到那六个青年的影子,一想到那首高考前听了千百遍的歌《烈火青春》,还是对前面的路充满了期待。年少轻狂,趁着这段日子,只要是想做的事,没有什么做不了的。
